负责人:李子君主任
电 话:0459-6404600
传 真:0459-6404600
E-mail:lflszt@163.com
地 址:大庆市龙凤区龙腾路东城领秀L座商服(龙凤区政府对面)
标题: 合同违约
内容: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后,卖方已经为履行合同准备好了合同标的物,买方在卖方要发货时,变更了设计,不用合同标的物了,卖方怎么维权? 合同交货期已到,买方不让发货,也迟迟不给解决办法.怎么办?
留言时间:2011/12/26 14:07:11
回复:甲、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标的物并另行支付费用、变更交货时间,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处理,要求其不履行合同给你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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